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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1 12:48:12 浏览:[ ]次

  IM体育3.2“咨询项目部”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根据工程合约、造价全过程工程管理的特点和我公司工程造价全过程监控的经验,制定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方案。此方案包括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的相关内容的审核,其主要内容为:建设程序、招投标过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书评价、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全过程造价控制、现场管理组织、设计变更洽商、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暂估价专业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技术经济分析、索赔审批、反索赔组织规划、IM体育竣工验收、结算等方面的造价咨询。

  控制造价的关键在设计阶段。IM体育咨询人设计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主要是协助委托方及设计人实施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并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进行限额设计,搞标准化设计。这些方法能够对设计阶段控制造价起到一定的作用,最终实现达到优化投资的目的。

  设计优化的理论根据是每一个人(设计人员)或每一个设计部门的工作是必然有缺陷的,但这些缺陷很难被原设计人员认识到。而另外的设计人员来审视这些设计成果时,必然可以发现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改进,达到功能不变,成本降低的效果。

  (1)方案预算阶段造价控制:咨询人根据同类工程项目的单位造价及本项目的特点,编制方案估算,对方案估算进行分解,编制分部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投资控制指标。

  (2)设计方案造价估算的可行性比选和风险分析比选:咨询人参与对初步设计的总图方案及单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通过对不同设计方案造价估算的可行性比选和造价估算的风险分析比选,在满足设计要求和投资控制的前提下,选取最合理的方案。

  (3)咨询人对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概算审核:咨询人依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概算,按造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概算审核。

  (4)根据概算审核结果提出优化方案:咨询人在概算审核完成后,对上述概算造价提出优化方案,并与委托方、设计单位对优化方案进行讨论并落实。

  (5)多次进行造价估算,确保估算金额在委托方之概算费用之内:咨询人承诺如上述造价仍不符合委托方既定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造价师将重复上述工作,直至修改后的设计图纸造价估算金额在委托方之概算费用之内。

  施工图预算的审核依据:施工图纸及其说明、现行预算定额或地区单位估价表、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费用定额及取费标准、预算工作手册和建材五金手册、批准的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IM体育地区人工工资、材料及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施工图预算的审核方法:首先根据单位工程施工图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然后从预算定额中查出各分项工程相应的定额的单价并将各分项工程量与其相应的定额单价相乘,其积就是各分项工程的价值;再累计各分项工程的价值,即得出该单位工程的定额直接费;根据地区费用定额和各项取费标准(取费率),计算出间接费、利润、税金和其他费用等;最后汇总各项费用就得到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

  施工图预算的审核程序步骤:熟悉施工图纸、了解现场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资料、熟悉预算定额、列出工程项目,计算工程量及编制预算表(直接套用预算单价、换算预算单价、编制补充单价)。

  在计算工程量和编制预算表之后,对单位工程所需用的人工工日数及各种材料需要量进行的分析计算,称为“工料分析”。

  (7)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咨询人应及时完成设计阶段委托方交办的造价咨询工作。

  招标阶段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评标委员会和评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配合委托方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咨询人根据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投标工作的时限规定及时协助委托方编制招标采购计划。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2)合同条件(3)合同协议条款(4)合同格式:合同协议书格式、银行履约保函格式、履约担保书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5)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现场自然条件、现场施工条件、各工种采用的技术规范。(6)招标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图纸目录、设计说明书(7)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资格审查表。

  (2)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招投标文件范本》规定,施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编写应注意明确下述问题:

  (B)招标价格中,一般结构不太复杂或工期在12个月内的工程,可采用固定价格,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结构较复杂或大型工程,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应采用可调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计算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工程计价类别;执行的概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执行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政策性调整文件等;材料、设备计价方法及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D)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对于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时,应计算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应按国家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E)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应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工期定额来确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计取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F)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计取赶工措施费的须扣除,同时还应补偿由于延误工期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用的计算方法或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H)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招标准备时间,即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天。

  (I)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招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

  (G)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比率为: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

  (K)材料或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或设备,应列明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种或型号、数量及提供日期和交货地点等;还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或设备计价和结算退款的方法。

  (L)关于工程量清单,招标单位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的计量单位和的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拨付工程款时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

  (M)编写合同协议条款,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内容。

  (N)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O)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A)收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有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计价必须遵循四统一原则,即:a)项目编码统一b)项目名称统一c)计量单位统一d)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

  遵循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工程量清单下的标底价格反映的是由市场形成的具有社会先进水平的生产要素市场价格。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程量清单下的标底价格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不仅是投标人之间的公开、公平、公正,亦包括招标投标双方间的公开、公平、公正。

  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在标底价格的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应充分考虑招投标双方风险可能发生的几率,风险对工程量变化和工程造价变化的影响,在标底价格中应予以体现。

  标底的计价内容、计价口径,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的原则。标底的计价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工程量及其所综合的工程内容进行计价,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减。

  (B)收集标底价格的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工程设计文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工程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现场地质、水文、气象,以及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招标期间建筑安装材料及工程设备的市场价格、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力市场价格、由招标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到货计划、招标人制订的工期计划。

  (C)确定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程序并开展编制工作:接受标底价格编制委托、收集审阅编制依据、取定市场要素价格、确定工程价格要素消耗量指标、当使用现行定额编制标底价格时应对定额中各类消耗量指标按社会先进水平进行调整、参加工程招投标交底会,勘察施工现场、招标文件质疑、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或描述不清的问题向招标方质疑,请求解释,明确招标方的真实意图,力求计价精确、综合上述内容,按工程量清单表述工程项目特征和描述的综合工程内容进行计价、标底价格初稿完成、审核修正、审核定稿程序。

  咨询人对投标书进行核算,分析并配合委托方提交清标报告,详尽地分析各标书之报价,其虚报、遗漏或技术错误等情况,并在授标前对任何必要的更改,做出建议。

  依据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对经济及技术标的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向投标人质疑并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具体如下:

  A、通过标底价格与各投标人投标价格的对比,各投标人投标价格的相互对比,从中发现投标价格的偏离与谬误,澄清投标价格涵盖范围。对比分为工程项目总价对比、分项工程总价对比、单位工程总价对比、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对比、措施项目列项与计价对比、其他项目列项与计价对比。

  B、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审查结果列出响应招标文件情况表。

  C、算术性审查,对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将就投标报价计算上或累加计算的差错进行核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调整方法对算术性错误(如果有)进行修正;将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发出征询确认函,经投标人回函将算术性审查结果列出对比表。

  D、重要数据审查,依据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核阅,对投标报价进行基础性数据的分析和整理工作。

  特别是对招标报价中工程量偏离较大,以及明显背离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和价格组成要素作重点分析。根据不同工程的具体情况,主要考虑以下内容;

  a、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人工费总价及单价、主要材料价格、设备价格(包括总价和主要设备单价)、各项费率、实体和非实体等方面进行比较。

  c、设备投标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信誉和质量、主要设备及零配件的品牌和产地、设备保修期、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付款方式、到货周期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d、弱电工程清标时应同时考虑技术(设备)方案对投标报价的影响。对投标报价进行基础性数据的分析和整理工作后,将偏高或偏低的价格向投标人发出疑问卷,收到投标人回复函后,列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价格偏高偏低对比表,分析其原因;对设备投标,对应招标文件列出主要材料设备工程量及单价对比表、响应招标文件情况表。

  编写清标工作报告: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分析、汇总后,提出清标综合评价意见,编写清标工作报告,为委托人的评标工作提供参考。

  首先,认真研究中标(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符合或模糊事项,及时协助委托方发出质询函,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咨询人在合同谈判/澄清完成后,应及时编制委托方与承包商的正式合同文件。1.3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根据该建设项目的特点,我公司将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工作计划,具体内容:现场变更签证的审核及工程变更结算;对材料、设备等的价格进行控制;隐蔽工程跟踪审查;工程索赔的处理;进度款审查及分期结算造价控制;进行合约管理。

  在施工期间,尽快计算工程变更事项,并与承建商谈判达成初步协议。如修改工程所涉及的金额极大,应尽快为该项修改的增额进行预算,并将预算提交委托方再作考虑。

  对建设项目中拟采购的材料、设备,造价工程师应提前告知委托方,以利于留出充裕的时间进行材料、设备采购工作,与此同时提出材料、设备采购方案,向委托方提供专业的采购意见或建议;

  不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造价师要进行市场调查或询价、比价工作,协助委托方进行采购谈判,为委托方提供有关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及质量情况;协助委托方确认所需材料、设备的合理价格以保证建设项目顺利的进行。

  招标文件:含招标书、设计图纸(须经招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签章确认的招标时发出的设计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要求的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等文件及附件;

  施工合同:含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附件等;

  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签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因隐蔽工程的特殊性,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应在隐蔽工程完成经设计、监理、委托方签认后隐蔽前确定。当造价师预料所能收集到的资料有可能不能准确、全面反映隐蔽工程情况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造价师应在隐蔽工程实施前做好准备工作并提醒委托方通知项目建设各方做好有关确认隐蔽工程量的准备工作,以便于及时、准确地确认隐蔽工程工程量,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测量,并经相关各方书面签认,避免发生因工程隐蔽后各方对工程量确认的分歧,以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保证隐蔽工程量及时、准确、完整。

  对于已有项目单价按原单价执行;对于新发生项目单价,必须在隐蔽工程实施前确定,以利于严格控制造价。

  造价工程师对索赔报告的审查应该有理有据,审定过程应全面参阅合同文件中所有有关条款及有关法规文件,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肯定或否定索赔要求,不能草率,否则有可能导致合同争端升级。造价工程师处理索赔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论证:

  索赔理由是否与合同条款、有关法规文件相抵触,论述索赔理由是否有理有据,具有说服力,索赔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划分责任范围,各负其责。索赔事项发生是承包商责任?委托方自身责任?双方责任?第三方责任?同时,索赔事项发生时承包商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扩大,以防造成更大损失。

  确定索赔合理的计价方式。索赔计价方法通常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修正费用法。我们必须采用合理的计价方式才能避免计价重复。如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是综

  索赔费用计算内容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保函手续费、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应严格审查其款项,公正合理地审查其索赔报告申请,剔出不合理费项,确定合理费项。

  停工损失费计取。停工不应计日工费用计算,通常应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停工机械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但不包含运转操作费用。

  正确区分停工损失费和作业方法降效费。凡是改做工作都不能计停工损失费,但可以计适当的补偿降效损失。然而由于承包商引起工期滞后而加速赶工期的也不应计增效费用。

  确定工期补偿是否在施工网络中的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否则,对非关键线路上工期影响应考虑自由时差情况,然后再考虑相应工期调整情况。

  对导致索赔的原因有充分的预测和防范;通过对合同条款有力的管理,防止引起索赔的干扰事件发生;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它的影响,降低损失,避免或减少索赔;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查索赔报告,反驳承包商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或索赔要求中不合理的部分,敦促委托方接受合理的索赔要求,使索赔得到解决。

  造价工程师在签订合同前就应对可能的干扰事件、合同中的漏洞有充分预测和分析,在工作中减少失误,减少索赔事件的产生。根据经验,在合同中将可能引起索赔的问题予以声明。

  公平合理:造价工程师在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下达指令,决定价格,调解争执时不能偏袒任何一方,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行事。由于委托方和承包商之间目的和经济利益是有矛盾的,所以造价工程师应照顾双方利益,调整双方的经济关系,务必有理

  与委托方和承包商协商一致;造价工程师在处理和解决索赔事件时(如决定价格,提出解决方案等),必须充分地与委托方、承包商协商、考虑双方要求,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使之尽早达成一致。这是减少争执的有效途径。

  造价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必须以合同和相应的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完整地、正确地理解合同,严格地执行合同。只有造价工程师严格按合同办事,才能促使委托方和承包商履行合同,工程才能顺利实施

  造价工程师在行使自己权力,处理索赔事务,解决争执时,必须迅速行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在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不仅会给承包商提供新的索赔机会,而且不能保证索赔及时、公正、合理地解决,使许多问题积累起来,造成混乱。

  每月对进行中的工程进行评估并向委托方提交分期结算单。分期结算单的评估将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合作,以确保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及进度的意见能在中期付款金额中得到反映。

  咨询人监督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各专业投标人及委托方直接分包单位对合同职责的执行,即对上述各单位违反合同之行为给予提出及纠正指示。具体工作如下;

  协助、参与委托方确定本项目的合同结构。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加工合同、材料与设备订货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结构是指合同的框架、主要部分和条款构成。

  协助委托方起草合同及参与合同谈判:参加上述建设合同在签订前的谈判和拟订合同初稿,供委托方决策。

  合同纠纷和索赔:协助委托方秉公处理建设工程中各阶段中产生的索赔;参与协商、调解、仲裁甚至法院解决合同的纠纷。

  合同管理系统由以下5个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部分是合同监督的基础,合同监督又是索赔和反索赔的前提条件。这五部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合同系统,它们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缺少其中任何一部分,合同管理将失去它的效果。

  对于哪些与委托方有关的活动都必须分别存档,以防漏项。合同分析和工程检查等工作要同工期联系起来。合同分析是解释双方合同责任的根据。

  合同分析是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即要按条款逐条分析,如果发现有对本方产生风险较大的条款,要相应增加抵御的条款。要详细分析哪些条款与委托方有关、与总包有关、与分包有关、与设计部门有关、与工程检查有关、与工期有关等,分门别类分析各自责任和相互联系的关系,做到一清二楚,心中有数。

  合同数据档案就是把合同条款分门别类的归纳起来,将它们存放在计算机中,以便于检索。合同中的不同规则、特殊情况、技术规范、特殊的技术规则、协商结果等

  都可以用计算机检索。这就大大地方便了合同管理工作,能得到关于合同条款的最新情报。同时,根据计算机提供的主题词,可以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分解和组合,使合同双方的责任清楚明了。

  图表也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可以使合同中的各个程序具体化,便于合同管理者使当事人双方明白合同特殊条款的各方职责。这些图表有试验数据、质量控制、运输保险、工程移交手续等。

  合同网络系统就是把合同中的时间、工作、投资用网络形式表达。合同计划表是用来处理时间控制,合同管理贯穿于从计划到维护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活动。这些计划表包括:图纸目录、试验数据表、到货报告等。形成合同网络系统后,使合同的时间概念、逻辑关系更明确,便于监督。

  合同监督就是要对合同条款经常进行解释,以便根据合同来掌握工程的进展。保证设计、试验报告的精确性,保证、订货手续、工作指示等符合合同的要求。

  合同监督的另一个重要的内容是检查解释双方来往的信函和文件,以及会议记录、委托方指示等,因为这些内容对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它包括索赔和反索赔。由于索赔和反索赔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只能根据实际发生的事件为依据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分析,从中找出索赔(反索赔)的理由和条件。

  造价工程师要参与施工全过程,预料索赔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提醒委托方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加强主动控制,降低不必要的损失,提醒委托方尽可能避免返工,避免材料浪费、施工成本加大,从而减轻承包商心理压力,减少工程索赔。

  A、招标文件:含招标书、设计图纸(须经造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签章确认的招标时发出的设计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要求的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答疑会

  C、施工合同:含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附件等;

  F、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交的竣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做出明确意见;

  G、竣工图:提交规范整理的竣工图纸,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

  H、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顺序和专业整理成册,有设计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签章,并有建设单位认可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签章;

  I、现场签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统一编号,应由工程数量、计算过程、施工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签章,重大项目现场签证,须有设计单位认可签章;

  L、工程结算书(含计算汇总表)由具有编制资质的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同时把合同金额和增加工程部分填列结算汇总表,以上均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编制单位签章确认,并附拷贝盘;

  N、材料设备单价审批:应含主要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购买合同等有效凭证。应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及单位签章认可;

  咨询人在监理单位确定工程完满竣工,工程交付委托方后,对工程承建商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在造价师可控制的情况下,最终结算审核工作应于承建商之责任保修期内完成。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协助委托方履行工程结算的报审。

  工程预算评审报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图纸会审记录;工程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主要审核竣工工程项目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重点审核以下事项:竣工结算资料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施工合同条件要求,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分项工程结算单价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的规定,量价分离的工程项目的取费是否合理合规;设备与主要材料的价格是否符合核定的价格。费用、利润、税金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和计算误差;合同变更价款的计算是否真实、准确;材料价差和按实结算的计算是否正确;核定工程实际造价等;

  咨询人为委托方提供以工程造价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规划、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索赔事宜工作。

  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项目目标的顺利实施起着控制与保障作用,是项目管理与控制的核心内容。

  项目合同策划是指项目合同关系确定、合同体系构建、合同种系选择、合同条件选择以及重要合同条款的确定等一系列构思、规划、计划、决策安培活动过程。一般而言,项目合同策划主要解决如下问题:合同规模和合同范围的确定、合同形式和合同种类的选择、合同条件的拟定、重要合同条款的选择。

  合同范围指合同所涉及到的项目内容、规模。项目合同的范围取决于项目的分标范围,是由项目的分标策划确定的。正确的分标和合同策划能摆正项目过程中的各有关方的责、权、利和法律关系,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按合同的计价方式把他们分为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及目标合同等四类。不同类型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权力和责任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以及不同的风险承担,在合同类型选择时应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慎重选择。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以一次包死的总价格委托承包,除了设计上有重大变更,以便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免除委托方由于要追加合同价款、追加投资带来的麻烦。

  成本加酬金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合同条款应十分严格。委托方应加强对项目的控制并参与项目方案(如施工方案、采购、分包方案等)的选择和决策,否则容易造成损失。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成本开支和间接费支付的范围,规定委托方有权对成本开支做监督、审查和决策。

  目标合同:它是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结合和改进形式。在这些项目承包商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甚至在目标设计阶段就介入项目,并以全包的形式承包项目。目标合同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承包商项目管理的积极性,适用于项目范围没有完全定或预测奉贤较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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